《我是歌手3》請不要侮辱了陳奕迅!糟蹋了一首《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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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唱《我愛祖國的藍天》的解放軍歌唱家,一個是幾代人的K歌之王,請不要把陳奕迅跟韓紅相提並論,這是侮辱了陳奕迅。兩人合唱《十年》,就像中港融合,風格南轅北轍,硬要合起來,就變得不倫不類,糟蹋了一首《十年》。唯一慶幸唱的不是《明年今日》。

兩人合唱時,比較好的是前半部份陳奕迅的獨唱,其餘都是慘不忍聞,尤其後半部份把一首深情的《十年》改成輕快版,更如畸形怪胎,十足宇宙G.E.M把Beyond的《情人》改成亢奮版。不過,中國人的性情是香港人難以理解的, 中國人聽「我是歌手」就是要聽高音,就是要聽G.E.M. 莫名奇妙地衝出宇宙「鳩叫」,就是要聽韓紅在一首深情的《十年》硬要找「朋友」兩個字飆高音。

盧斯達形容得好,粗放式經濟,養了一群土豪藝術家,浮誇造作成了中國人的審美觀。香港人不能理解中國人對飆高音的亢奮,就像中國人等待「神舟六號」升空時那種民族主義亢奮一樣,香港人永遠不能明白(G.E.M.可能是例外)。有怎樣水平的觀眾,就有怎樣水平的歌手; 在怎樣畸形的國度,就有怎樣畸形的審美觀。

陳奕迅根本就不屬於那種浮誇造作亢奮畸形的舞台。林夕說:「陳奕迅是一個很奇怪的人,十年也不會出一個陳奕迅。陳奕迅唱歌不用技巧,而用感情。」的確,陳奕迅唱歌不用技巧,而用感情。有時技巧的失色,在陳奕迅歌唱下也化腐朽為神奇。前幾年在DUO演唱會,他的聲線不太好,唱《浮誇》時高音位有缺憾,但卻唱出歇斯底裡的感情,淋漓盡致。這種唱法,中國觀眾一聽到,就馬上挑剔,「走了音,好爛」。

其實,陳奕迅最令人感動的是他那些淡然深情的歌曲,像「纏在那頸背後 最美麗長髮未留在我手 我也開心飲過酒」的《人來人往》,「我唱出心裹話時 眼淚會流 要是怕難過 抱住我手」的《K歌之王》。陳奕迅的歌曲都是要孤自靜聽時才能聽出靈魂的,「中國好聲音」那種中國人狂嘩的表演舞台是糟踏了他的歌曲,亦侮辱了陳奕迅。其實,中國跟香港的風格根本是兩回事,最好就是各有各唱,勉強無幸福。

我也不擔心陳奕迅會參加「我是歌手」,看他上到台中了伏的模樣就知他不會參加。另外,我總覺得不懂廣東話的人不會真的懂得陳奕迅,唱普通話的陳奕迅已經是商業味較重的陳奕迅。初中的時候,中學交流團上了偏遠的貴州山區,我在宿舍竟看到當地一個學生細心聽著《K歌之王》,當時的感動至今難以忘卻。

前陣子,有人跟我說,中國文化工業發展得很快,日風吹完了,就到韓風,韓風吹完了,就會到中國風。我對他說,中國流行曲水平到現在也超過不了香港八九十年代的水平,也沒有一隊Beyond,也沒有一個張國榮。文化,要有美學,在那樣荒謬的國度,根本不可能有美學,中國人可能會受騙,但你當日本人、南韓人、其他亞洲人(除了北韓)是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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