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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被收回小提琴導師提司法覆核!家訪無人0水電費無WIFI成焦點

居於天水圍公屋的小提琴女導師鄧慧賢,因房委會18次突擊家訪期間無人應門及水電費近乎「零」,遭收回一人公屋單位。鄧不服決定,提出上訴及司法覆核,指自己因工作及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且生活節儉無電視、WiFi和雪櫃不插電,否認濫用公屋。案件於2025年7月16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關注房委會家訪時間是否足夠及鄧未能有效證明居住事實。房委會承諾覆核期間暫緩收回行動,法官預計兩月內下裁決。

背景及事件經過
鄧慧賢,報稱小提琴導師,居於香港天水圍天慈邨一人公屋單位。2024年5月至8月,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職員於非深夜時段(約早上7時至晚上9時)18次突擊家訪,期間鄧均無人在屋,且單位水電表顯示用量極低,半年內多次顯示「零用水零用電」。基於此,房委會於2024年10月撤回其租約,認定她可能涉嫌濫用公屋資源

鄧不服,提出上訴及後再提出司法覆核,指自2019年入住所單位後,因工作繁忙和照顧患白內障、黃斑病變母親及外甥,常常早出晚歸,難以配合房委會突擊家訪時間,強調自己確有在單位睡覺,水電用量低是生活節儉所致。她亦解釋部分設備如家用電燈為節能設計,充電後無需頻繁充電。鄧生活中無電視機、無WiFi、無家居電話,雪櫃亦未插電,夏天不開冷氣,而改用開窗睡竹蓆及撥扇以節能。她指水錶於2024年8月被證實失靈,直至年底才修復,質疑房委會以錯誤數據作出決定。鄧稱單位被收回令她精神壓力極大、患上濕疹並有自殺念頭,故要求法院推翻房委會或上訴委員會決定,並索償精神損失

高院庭審情況
2025年7月16日,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林展程聽取鄧慧賢指控與房委會代表陳詞。法官就鄧居住事實質疑,要求澄清水電表問題是水掣還是水錶壞。鄧稱是水掣故障,且因照顧母親而用水量低,反質疑房委會僅憑水電用量、租金繳交及出入境紀錄判斷違規,缺乏直接證據。法官關注房署未曾在深夜時間(如凌晨)家訪,是否調查不足;房委會解釋深夜家訪有安全顧慮,並重申鄧未能向上訴委員會提出確鑿居住證明。法官表示裁決會於兩個月內公布

鄧沒有聘請律師,自行應訊,胞妹在庭上協助陳述,強調鄧生活節儉且家務多外出工作,指房委會忽略個人實際情況及未能全面調查。胞妹亦表示即使有八達通出入記錄,也非證明鄧在單位內長期居住

房委會立場
房委會認為鄧連續18次家訪無人在家且水電用量偏低,合理懷疑其放置單位空置或濫用公屋,認為日間及晚上9時前的家訪已足夠追蹤住戶。房委會承諾司法覆核結果出爐前暫緩收回行動,強調鄧未提出足夠直接證據證明居所使用情況

評論分析:

本案暴露出公屋管理在突擊家訪及居住證明上的困難。房委會以家訪無人及用水用電極低作為濫用證據,具現實操作基礎,但忽略住戶特殊情況。例如鄧慧賢因工作、照顧家人而常不在家,且用戶水錶壞損更造成用量誤判。加上未有深夜家訪時間,或有調查不足之處。鄧以節能生活習慣為由,更凸顯衡量居住狀況不能簡單依賴數據。

法院關注家訪時間及證據完整性,反映司法在平衡節約公共資源與保障個人權益的挑戰。若法律最終裁定程序失當,將促使房委會改善調查方法,如擴展家訪時間、增加居住證據類型。

另外,鄧生活中未配備傳統家電如電視、WiFi及雪櫃不插電的情況,引發社會對公屋住戶生活方式多元化的關注,同時挑戰長期以來對「正常居住」的刻板印象。

總結來看,此案不僅是公屋分配管理的具體案件,也涉及城市居住權、低碳節能生活與社會福利政策的交鋒,結果將對未來公屋政策與司法審核標準具指標意義。

關鍵詞: 天水圍公屋、小提琴導師、公屋收回、司法覆核、突擊家訪、水電費零、節能生活、公屋政策、香港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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