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面近日驚現一宗匪夷所思的身份冒用事件。一名居住於屯門的20多歲妙齡女子,於去年初不慎遺失銀包並即時透過電子報案中心報失。原以為補領證件後便告一段落,豈料半年後接連收到陌生人來電及登門造訪,聲稱她已與一名內地男子註冊結婚。事主親自向入境事務處查詢,竟發現自己「未婚變人妻」,日前更收到來自內地的民事起訴書,演變成「被結婚兼被離婚」的奇案。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對本港婚姻登記核對程序的廣泛關注。
屯門女遺失銀包 噩夢由一通電話開始

事件主導者李小姐(化名)向媒體透露,她於去年2月下旬行經屯門時,手機突然收到共享單車的扣款訊息,她此時才驚覺自己遺失了銀包。由於事出突然,她當晚立刻透過警務處的電子報案中心登記報失身份證及駕駛執照,並於3月1日獲得警方正式確認。隨後,李小姐在3月中旬前往入境處順利申領了全新身份證,當時她認為事件已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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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同年9月,李小姐突然接到一通操不流利廣東話的陌生女子來電,對方劈頭就問:「你係咪李小姐?你大陸老公搵你唔到,你聯絡下佢啦。」李小姐當時直覺認定是新式電騙,隨即掛斷電話並未理會。

陌生人登門要求「配合離婚」 誘開條件:畀一千蚊你飲茶
數日後,該名自稱「阿娟」的陌生女子再次來電,甚至透露了更多細節,自稱是其「內地丈夫」的親戚。阿娟在電話中提出驚人要求,希望李小姐能與該內地男子辦理法律手續,更表示:「出嚟飲下茶,或成畀一千蚊你,叫你寫返證明……大不了解決咗佢,大家做個朋友,離婚費用全部由我哋出。」李小姐聽得一頭霧水,再次重申對方認錯人,並隨即將號碼封鎖。

豈料事件愈演愈烈,兩星期後,竟有兩名不速之客直接找上李小姐的屯門寓所。當時只有李小姐的母親在家,兩名自稱是男方親戚的女子在門外拍門,並向李母質問:「你個女同我親戚結咗婚,畀咗錢之後就失去聯絡。」李母大驚並即時致電女兒對質。此時李小姐才意識到事態極為嚴重,對方不僅掌握了她的個人資料,連住址也瞭如指掌。
入境處查詢驚查真相 報失證件仍能成功登記
為了查明真相,李小姐嘗試與阿娟對質,對方隨後向她展示了一份香港的結婚證書複印本。證書上清晰印有李小姐的姓名、舊身份證號碼,但地址不同,而簽名更是完全陌生。李小姐起初懷疑文件是由電腦軟件偽造(P圖),於是親自向入境處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單身證明)。

一星期後,李小姐收到官方回覆,表明因為她「已有結婚紀錄」,故無法為其簽發單身證明。這個消息對年紀輕輕的李小姐而言猶如晴天霹靂。她隨即透過法律途徑調閱詳細的婚姻登記文件,結果發現,有人在李小姐報失身份證後的短短10天內(即3月5日),便冒用其身份向當局遞交了擬結婚通知書,並於4月中旬在旺角一間律師樓內,由婚姻監理人見證下與該名內地男子正式簽紙結婚。
冒認者戴帽戴口罩 律師樓核對程序露漏洞?
根據男方親戚轉述,當時假冒李小姐的女子行為舉止十分怪異。當日她身穿便服、戴著帽子與口罩步入律師樓,匆忙簽署文件後便借口「要趕返工」迅速離開。男方更聲稱自己在此事中亦蒙受了十多萬元的經濟損失,懷疑自己同樣掉入了不明集團的陷阱。

李小姐對此感到極度憤怒與不解,她質疑,自己早在對方遞交申請前就已經向警方報失舊身份證,為何該張證件在婚姻登記系統中依然能暢通無阻?同時,假冒者在全程配戴口罩、帽子的情況下,律師樓的婚姻監理人為何未能認真核對身份證明文件與當事人容貌是否相符,便草率批准簽署法律文件?
更令李小姐崩潰的是,在接受訪問後不久,她更收到了一封來自內地法院的民事起訴書,該內地男子正式入稟要求離婚。這意味着李小姐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無辜背負了「已婚」及「離婚」的法律紀錄,對其未來的個人生活與感情規劃造成了無可挽回的困擾。
網民議論紛紛:出入過關會否變通緝犯?
事件曝光後,隨即在網上掀起極大迴響。不少網民對於身份證報失後的系統漏洞感到震驚,紛紛留言表達擔憂:
- 「最恐怖係報咗失,個系統竟然無聯動?咁報失嚟做咩?」
- 「戴埋帽同口罩都可以簽紙結婚,個婚姻監理人係咪太過疏忽?」
- 「咁樣無端端多個內地老公,萬一對方犯咗法或者有債務糾紛,個女仔出入過關會唔會突然變咗通緝犯?」
- 「真係好無辜,一世人一次嘅婚姻紀錄就咁畀人破壞咗,以後想同真正鍾意嘅人結婚點算?」
本宗「被結婚」事件,暴露了現行本港婚姻登記制度與身份證報失機制之間存在嚴重的資訊滯後與監管漏洞。
市民一向信任本港的行政效率,普遍認為一旦透過警方或入境處報失證件,該證件在法律層面上便應即時失效。然而在本案中,舊證件在報失後仍能在短時間內成功闖關,用作登記擬結婚通知書,反映出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庫並未做到「實時同步」。
再者,自香港推行婚姻監理人制度以來,部分法定結婚程序由私人執業律師樓代為執行。律師樓在追求行政效率的同時,絕不能對最基本的身份核對程序有所鬆懈。容許申請人配戴口罩、帽子等遮蓋容貌的衣飾進行重要法律文件的簽署,顯然存在極大的專業操守漏洞。當局必須嚴正徹查此類個案,盡快修補漏洞,否則身份證報失將淪為不法集團冒名登記、甚至協助他人改變居留身份的工具,嚴重損害香港法治與行政體制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