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女子彭妍涉嫌在2021年虛報胎兒生父姓名,向民政事務處作假法定聲明,並誘導聖德肋撒醫院(俗稱法國醫院)職員提供分娩服務,被控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案件於2026年2月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押後至3月27日再訊。此案凸顯香港「雙非」孕婦政策執行挑戰,涉案人疑圖繞過零配額限制,引發公眾對醫療資源分配的討論。
香港醫療資源一向緊張,尤其是私家醫院的分娩服務。自2013年港府實施「雙非」政策以來,非本地孕婦若夫婦均非香港居民,在港產子的配額為零,此舉旨在緩解公立醫院壓力並保障本地居民權益。但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或「單程證」定居的男士,仍可為內地配偶申請私家醫院分娩,需提交有效結婚證明及丈夫身份證等文件核實。然而,這一政策也衍生出潛在漏洞,部分人士涉嫌透過虛假陳述繞過限制,導致類似欺詐案偶有發生。
本案主角彭妍(35歲,無報稱職業)現持香港身份證,據控方案情顯示,她於2021年8月31日在深水埗民政事務處作出法定聲明,聲稱林志鋒為其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但此陳述被指明知故犯且為虛假,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36條,構成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同一日,她涉嫌向聖德肋撒醫院職員提供相同虛假資訊,誘導對方接受林志鋒為胎兒生父,從而取得預約分娩服務,觸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醫院方在核實過程中疑未察覺異樣,直至事後調查才曝光。

如果父母都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只是持工作簽證、學生簽證或其他逗留身份來港,在香港生的小朋友一般不會自動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和居留權,需要視乎父母國籍及居留情況而定。
果父母都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只是持工作簽證、學生簽證或其他逗留身份來港,在香港生的小朋友一般不會自動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和居留權,需要視乎父母國籍及居留情況而定。先分兩大情況:
1. 父母之一是中國公民(內地、港澳居民等)
- 在香港出生而同時屬中國公民的孩子,一般可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無論父母是否已是香港永久居民,關鍵是孩子本身是否屬中國籍。
- 判斷是否屬中國籍,要按《國籍法》:父或母一方為中國公民,且未在外國「定居」並取得外國國籍,孩子通常屬中國籍。
- 如果屬中國籍,在港出生的孩子可享有居留權,之後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特區護照。
2. 父母都不是中國籍,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典型「雙非」)
- 這類情況下,在香港出生的小朋友不會因為「在港出生」而自動取得香港永久居民或居留權,只會有依附父母簽證的逗留權,例如受養人簽證。
- 即使孩子在港出生多年,如父母未在港合法連續居住滿7年並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孩子也不能單獨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只能隨父母離境或續辦受養簽證。
案件編號為STCC 654/2026,於2026年2月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未透露更多調查細節,如彭妍的動機是否純粹為獲取優質醫療服務,或涉及其他背景因素。辯方律師在庭上申請押後,理由為需索取相關文件並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並須遵守報到條件。彭妍在庭外未作回應,僅低頭離開,顯示事件對其個人壓力不小。
翻查相關報導,此類案件並非孤例。早年「雙非」孕婦湧港現象嚴重,導致本地產婦難覓床位,政策推出後雖有效控制,但私家醫院如聖德肋撒醫院(位於九龍城,俗稱法國醫院)仍為熱門選擇,因其設備先進及服務質素高。

(聖德肋撒醫院外觀) 醫院官方網站顯示,分娩服務需嚴格核實申請人資格,包括婚姻證明及身份文件,以防濫用。但本案暴露了驗證環節的潛在弱點,若虛假聲明未及時發現,可能影響真正有需要的本地家庭。
分析政策背景,「雙非」措施源於2012年高峰期逾3萬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導致公立醫院超負荷。政府數據顯示,政策實施後,非本地孕婦數字大幅下降至數百人,但私家醫院仍需自行把關。法律專家指出,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最高可判監14年,而欺騙取得服務罪則可判監5年,視情節輕重而定。本案若證實屬實,或成警示,提醒公眾遵守法規,避免因一時貪圖便利而觸法。
截至目前,彭妍尚未認罪,案件發展仍有待3月27日再訊。相關部門未公布胎兒最終分娩情況,或是否涉及其他人士協助虛報。公眾關注焦點在於,此案是否反映政策執行需加強科技輔助,如數碼化身份驗證,以杜絕類似欺詐。
此案不禁令人反思香港醫療政策的平衡點,「雙非」措施雖保護本地資源,但也加劇跨境家庭的困境,部分人士鋌而走險,凸顯制度需更人性化調整,如增加透明度或輔助途徑。彭妍案雖個案,卻敲響警鐘:欺詐不僅損害個人信譽,更侵蝕社會公平。若不嚴懲,恐鼓勵更多模仿者,最終犧牲的是真正需要醫療援助的弱勢群體。希望法庭公正審理,同時促成政策優化,讓香港醫療體系更具包容性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