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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貴婦狗遭不繫繩唐狗咬死! 主人悲痛:佢係我小朋友

元朗河背水塘發生一宗令人心碎的動物襲擊事件。一名丁姓女飼主的1歲貴婦狗「蝦哈」,日前由朋友帶往河背水塘散步時,突遭一隻未有佩戴狗繩、體重逾20公斤的唐狗瘋狂襲擊及甩動。儘管飼主即時趕回港並將愛犬送院搶救,惟「蝦哈」終因傷勢過重失去自主呼吸,傷重不治。事件引發網絡熱議,死主直斥對方推卸責任並質疑該唐狗早有傷狗前科。目前警方已將案件列作「求警協助」,並轉交漁護署深入調查。


事件經過:噩夢般的散步

事發於昨日(9日)上午約10時20分。正在外遊的丁小姐,在飛機降落的一刻收到驚人噩耗:其僅重2公斤、年僅1歲的白色貴婦狗「蝦哈」在河背水塘被咬成重傷。丁小姐隨即購買回程機票返港,爭分奪秒與死神賽跑。

東張西望|河背水塘1歲貴婦狗被大型犬咬死 狗主外遊落機接噩耗即回程 控訴對方無拖狗繩|貴婦狗被大型犬咬死|河背水塘放狗|瑪蓮萊犬|

根據現場片段及受訪者描述,事發時對方一行4人帶領2隻狗。其中一隻重逾20公斤的唐狗在未有牽狗繩的情況下突然失控衝前,死死咬住「蝦哈」並進行拖行與猛烈甩動。儘管同行友人奮力抱起其他犬隻保護,但「蝦哈」的左後腳及頭部已受重創。

羅生門:誰是真正的狗主?

事發後,涉事方的反應令丁小姐感到憤怒。她指出,對方4人表現得「想理又唔想理」,更不斷推搪稱自己並非狗主。其中一名黑衣男子被指曾吐出一句:「佢又咬到狗喇!」這句話成為關鍵,讓丁小姐與網民質疑該名男子便是狗主,且該唐狗極大機會是「傷狗慣犯」。

抵達診所後,對方僅派出一名女子跟隨,卻在面對警方詢問時自稱「不認識狗主」,邏輯漏洞百出。丁小姐憤慨表示:「如果你唔識個狗主,點解會跟埋我哋嚟診所?」

搶救無效:忍痛放手那一刻

「蝦哈」被送往診所時雖一度有知覺,但由於體型懸殊,傷勢極其嚴重。醫生為其插喉並打強心針,雖然恢復了微弱心跳,但卻失去了自主呼吸,且頭部、眼部均無反射動作,疑似腦部受損。

丁小姐哽咽回憶:「我隻狗都係我嘅小朋友,我真係好傷心……我不斷掙扎應唔應該放手,但我唔想佢再咁辛苦。」最終,「蝦哈」在痛苦中徹底失去心跳,一條年輕的生命就此消逝。

法律觀點:20公斤大型犬的責任

根據香港《危險狗隻規例》,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雖然法例指郊野公園可豁免,但若狗隻表現出攻擊性,畜養人仍有法律義務採取控制措施。

漁護署回應指出,若有足夠證據證明畜養人違反條例,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目前警方已將案件定性為民事索償糾紛及行政違規調查。

【網民回應】

  • 「點解大型狗唔拖繩?個主人根本係蓄意謀殺!」
  • 「2kg vs 20kg,簡直係大人打手無寸鐵嘅BB,一定要追究到底。」
  • 「最憎啲人話『我隻狗好純唔咬人』,結果出事就話唔係主人。」
  • 「既然有網民話呢隻狗係慣犯,漁護署一定要捉佢去觀察,唔好再禍害其他毛孩。」
  • 「支持丁小姐告到底,唔可以賠錢就算,要對方負刑責。」

這宗悲劇再次敲響了香港寵物管理法規的警鐘。首先,本案突顯了「飼主責任心」的嚴重缺失。一個成熟的寵物社會,牽繩不只是為了防走失,更是對其他生命最基本的尊重。涉事方在事後的推諉態度,不僅是道德上的淪喪,更可能觸犯法律中有關畜養人定義的邊界。

其次,現行法例對於「狗咬狗」的保障似乎仍顯不足。警方常將此類事件列為「民事」處理,導致受害者往往需面對漫長的法律訴訟及證據蒐集,這對失去愛犬、心理受創的飼主來說無疑是二次傷害。我們呼籲漁護署能更主動介入,尤其是針對具有「前科」的犬隻與主人,應建立更嚴格的監控與禁令機制。

「蝦哈」的死不應只是一則社會新聞,而應推動公眾對「文明養犬」的深刻反思。愛牠,請牽好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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