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網絡近日瘋傳一段於鬧市熱門潮流商場內拍攝的衝突影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一名身穿綠色條紋短袖衫、戴鴨舌帽的中年男子,懷疑在人流極度擠逼的狹窄通道內,與一對年輕情侶發生輕微碰撞。該名中年男子隨即情緒失控,在公眾地方大發雷霆,不僅高聲咆哮、頻頻用手指直指向對方的面部,更動手推撞該名年輕男子。儘管年輕人表現克制並即場道歉,但大叔依然步步進逼,甚至厲聲喝令對方離開。影片曝光後隨即引發全網激憤,網民紛紛譴責其「欺善怕惡」,更有熟知法律的網民指出其行為可能已觸犯法例。

【現場直擊:商場狹窄通道爆碰撞 條紋大叔貼身咆哮推撞】
據了解,事發地點位於本港一處每逢假日都人流如織、以售賣潮流及電子產品聞名的商場內。由於商場內部設計通道相當狹窄,加上適逢人流高峰期,市民過路時側身讓路、發生輕微肢體碰撞可謂司空見慣。





然而,影片開首即見一名身穿綠衫條紋上衣、膝蓋戴著運動護具的中年男子,偕同一名身穿紫色條紋上衣的同行女子,與一對年輕情侶迎面相遇。懷疑雙方在擦身而過時發生輕微碰撞,該名中年女子隨即感到不滿,並高呼質問:「做乜唔讓我先?」
同行的大叔聽聞後隨即情緒爆發,立刻衝上前用身體將年輕男子推開。大叔瞪大雙眼,扯開喉嚨不斷連聲逼問:「點解要撞返轉頭?你做乜撞我先?我想問下你!」
網友@yulok852用AI惡搞
面對大叔突如其來的激烈舉動,身穿黑衫的年輕男子眼見對方情緒高漲,為了保障身旁女伴的安全,全程保持極高克制,並數度禮貌地向大叔表示:「對唔住先、對唔住。」 然而,該名中年男子並未因為對方的低頭致歉而平息怒火,反而變本加厲,一邊用手指近距離直指青年的面部,一邊以極具挑釁性的姿態貼身逼近。最後,大叔更用肩頭及雙手粗暴地大力推撞青年,大聲怒吼:「對唔住就走啦!走啊!走啦!」 同行的年輕女子因受驚而一度發出尖叫,最終這對情侶無奈被逼離開現場。
【網民排山倒海譴責:人多擠逼在所難免,幾十歲人蝦細路】
影片在社交平台發布短短數小時,隨即引來數以萬計的點擊與轉載。輿論近乎一面倒強烈抨擊該名中年男子的行為野蠻、缺乏公德心,紛紛留言熱議:
- 有網民認為商場人多擠逼,互相體諒才是核心:「人多商場緊係逼㗎啦,大家互相遷就下就過到,人哋後生仔都已經講咗對唔住,仲要郁手郁腳推人,真係不可理喻。」
- 亦有網民對大叔同伴的言論表示側目:「聽到個女人第一句問『做乜唔讓我先』,真係令人覺得好無品。好人好姐有手有腳,點解一定要人讓佢先?」
- 不少人斥責大叔的行為是典型的「欺善怕惡」:「成半百歲人,成身潮流打扮,但言行舉止就咁心浮氣躁。專門恰啲老實、身型單薄嘅後生仔,如果換著個大隻佬,佢仲敢唔敢咁大聲?」
- 更有網民建議年輕人當時應採取法律行動保障自己:「遇到呢啲燥狂症大叔,推人嗰下其實已經可以即刻瞓低報警,等醫護同警察嚟處理,等佢知驚。」
此外,亦有非常理性的網民從香港法律角度詳細拆解,指出大叔的肢體和言語挑釁可能已經越界: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普通襲擊罪』,任何人作出使他人感到身體或生命受威脅的過激行為,或者令被害者預期暴力即將發生,即使未有造成嚴重身體受傷,就已經有機會入罪,最高可處監禁1年。片中男子不斷埋身用言語恐嚇、手指指甚至用身體和手推撞,黑衫年輕人絕對可以選擇報警、驗傷並保留附近閉路電視片段,採取刑事追究或民事索償。」
公共空間需要包容 粗暴宣洩終自食其果
本港市區人多車多,尤其是在潮流旺區的商場內,通道狹窄、人流如鯽是普遍常態。市民在公眾地方出行,理應互相禮讓,保持基本的公民素質與同理心。
縱觀整宗事件,僅因微不足道的過路碰撞,在對方已經展現極大誠意、禮貌道歉的情況下,該名中年男子依然選擇以高聲威嚇、肢體推撞等近乎暴力的野蠻手段來宣洩個人情緒,這不僅嚴重破壞了社會和諧,更是對文明社會底線的挑釁。大叔在眾目睽睽之下「趕人走」,試問商場難道是他名下的私人物業嗎?
在今時今日智能手機普及、資訊極速發達的時代,任何不文明、甚至涉嫌違法的舉動都難逃大眾法眼。希望廣大市民出門在外能多一份包容與體諒,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衝昏頭腦。否則,最終只會落得「全港出名」且被大眾集體譴責的下場,甚至可能要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得不償失。